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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发挥职称评审的导向作用,进一步提高教学、科研质量水平,推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发展,使职称评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减少主观因素,最大限度缩小负面影响,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投诉监督机制。
为进一步压实监督主体责任、增强监督合力,切实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现就加强2023年度职称评审监督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纪律提醒教育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相关政策文件的宣传教育工作,明确职称评审工作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和有关规定;教育提醒申报人员要自觉履行承诺,加强廉洁自律意识,杜绝申报人员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行贿舞弊、请客送礼。推荐(评审)机构要提醒评审专家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保守工作秘密,秉承公平公正原则开展工作。
二、完善过程监督,细化规程堵塞漏洞
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与责任追究制度,严把材料审核关口,严把师德师风表现、审核推荐责任关口;做好材料的复审复核工作,在职称申报、推荐、评审、聘任等环节中做到“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推荐(评审)机构应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应公开事项按照规定公开。
校纪检部门要全程监督本学院职称评审工作,督促认真履职,严格执行职称评审相关文件要求,认真落实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确保本单位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各环节规范有序。
三、严格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渠道
校纪检部门将加大对职称评审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设立专门监督电话、电子邮箱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和举报;对涉及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373-3069829、3054684
新乡广播电视大学
2021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