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唱响红色歌曲,传承红色文化,陶冶学生爱党、爱国、爱校的高尚情操,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环境,推动我校又好又快地发展。经研究决定,学校将组织开展“丰富校园文化,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的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拟定于9月30日下午,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比赛地点:学校操场
三、参加对象:每年级各班组织一个合唱队,指挥一人。
四、参赛歌曲自选,歌曲内容必须健康、向上、紧扣主题。每个参赛队演唱总时长不得超过6分钟(包括上下场时间)。
五、评分标准(100分)
1、音准节奏准确、节奏感强、吐字清晰、声音和谐。(30分)
2、参赛曲目紧扣主题,催人奋进,健康向上,优美动听。(20分)
3、指挥手势准确,配合默契,姿势优美。班主任指挥加5分。(20分含加分项)
4、参赛队员精神饱满,动作整齐,台风良好,面部表情自然大方。(20分)
5、参赛队员排位整齐有序,进、退场秩序良好。(10分)
六、评奖办法:
分年级评奖:13级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14级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
七、各班参赛歌曲务于9月15日前上报团委。9月29日彩排。
学生处 团委 2014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