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工业学校学生社会实践管理制度
一、校外社会实践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工作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学校学生校外社会实践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加强组织领导与管理工作,学校成立校外社会实践工作指导小组,指定专人,统一部署,具体落实。
指导小组对学生的社会实践工作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和安排,由分管校长负责,明确责任处室和责任人。社会实践期间要委派专人管理,定期帮助学生总结成绩或成果,切实提高社会实践的质量。
社会实践领导小组:
组 长:李瑞睿
副组长:王丽丽
成 员:吕晓春、张天梅、吴琳
(二)学校对参加社会实践学生的管理职责
1、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遵纪守法。
2、切实加强安全保障工作,与企业单位共同制定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危及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
3、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得安排学生到不宜涉足的场所,劳动强度过高和有危险性的岗位。
4、督促社会实践单位履行社会实践协议,协调好社会实践单位和社会实践学生之间的劳动关系。
5、对违反规定和协议条款的学生,视情节给予适当处理;对在社会实践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三)家长应履行的职责
1、学生家长应严格遵守与校方签订《学生社会实践安全协议书》(附件1),共同维护学生安全。
2、应服从学校的安排,若不服从学校的安排的,家长与学校协商后,学校同意由家长替子女寻找社会实践单位,学生家长需与学校签订离校协议,在此期间的事项按离校协议(附件2)执行。
3、家长有权利对校外社会实践提出自己的建议和要求,学校应对家长的建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家长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家长会,汇报会,不定期询问子女的工作情况。
二、社会实践程序安排
整个社会实践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由实习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具体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主要是联系单位,聘任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制定计划。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名单由学生处提供。
社会实践单位由学校安排确定。各班班主任提前对学生做好动员工作,向每一位同学摸底调查,做好收集统计工作,全面掌握情况明确职责。
第二阶段:社会实践阶段。时间为一至三个月,指导教师带领学生到指定的单位进行社会实践,期间指导老师应驻厂解决学生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为了巩固实践成果,强化学生的素质以及对今后就业应聘和将来工作打下基础,每位学生要求总结社会实践过程的所得所想,撰写好报告,并以班为单位进行心得或经验交流。各班经过交流会和总结后评选出优秀社会实践报告,上交社会实践报告汇编成册,以肯定优秀者,先进班级并在表彰大会上给予表彰。
三、指导教师的配备
1、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做好指导工作。
2、指导教师要和社会实践单位一起对学生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好学生的日常工作、做好学生成绩评定工作。
3、社会实践结束前,要认真按《新乡市工业学校学生校外社会实践管理办法》推荐参评优秀学生名单。
四、社会实践要求
1、应坚持严肃认真的态度,做好各方面的准备,面对社会实践。
2、社会实践期间,应虚心请教老员工,主动与指导教师配合,及时解决实践中的有关问题,勇于探索和创新。
3、应遵守社会实践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社会实践单位的监督与检查。
五、社会实践成绩的评定
社会实践的成绩评定,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评定成绩是在校指导教师与企业单位共同商定并填写学生社会实践考核鉴定表(附表3)最后由指导小组审定公布。
为了保证学生社会实践过程的真实性,最终成绩的评定应以社会实践单位书面评定意见和社会实践报告完成情况为主。
社会实践每个等级评分基本标准如下:
1.优
圆满完成社会实践规定时间,实践期间表现突出,实践单位书面评定意见优秀;熟悉掌握实习业务处理过程,具有实际业务应变能力,按规定按时完成社会实践报告。
2.良
圆满完成社会实践规定时间,实践期间表现良好,实践单位书面评定意见良好;熟悉掌握实习业务处理过程,具有一定的实际业务应变能力,按规定按时完成社会实践报告。
4.及格
圆满完成社会实践规定时间,实践期间表现一般,实践单位书面评定意见一般;基本掌握实习业务处理过程,按规定按时完成社会实践报告。
4.不及格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不及格:
(1)未参加社会实践或社会实践时间少于规定时间一半以上者;
(2)未按规定完成社会实践报告、社会实践报告系他人代做或抄袭他人者;
(3)无社会实践单位书面评定意见,或社会实践单位书面评定意见极差者
注:凡未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不得享受学校免学费及助学金。
六、学生社会实践守则
1、严格执行社会实践规程完成各项实习任务,写出社会实践总结。
2、参加社会实践学生要自治、自立,又要发扬互助互学、团结友爱的集体主义精神,使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成为一个团结奋进的集体。
3、遵守实践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4、尊重实践单位的领导和员工,处理好与实践单位的关系,不应发生有损社会公德的事情。
5、自觉遵守实践单位的生产秩序,爱护公物,如有损坏、遗失,按实践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6、严格遵守企业安全操作规程,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新乡市工业学校实习就业指导中心
2014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