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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基本能力标准(试行)
作者:教务处    教学管理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586    更新时间:2014/5/2

 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基本能力标准(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专业能力,建设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豫政〔201359号)精神,特制定《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基本能力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能力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能力标准》适用于我省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从事专业课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
  
二、基本能力标准
  (一)职业意识和态度标准
  1.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教育法律法规,按照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
  2.理解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认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专业性和独特性,认识到“双师型”教师是专业课教师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3.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的理念,将学生的知识学习、技能训练与品德养成相结合,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
  4.了解专业实践能力、教育教学能力对于提升教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作用。
  5.具有把专业实践能力主动应用于教学、推进教学改革的意识。
  6.具有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新技术、主动参加专业培训和企业实践、不断提高自身专业实践能力的意识。
  7.具有制订个人职业发展规划,进行终身学习以实现职业发展与个人发展的意识与态度。
  8.注重团队合作,积极开展协作与交流。
  (二)教育教学和专业知识标准
  1.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能力。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并取得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熟悉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
  3.掌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在不同学习阶段以及从学校到工作岗位过渡阶段的心理特点和学习特点。
  4.掌握所教专业的知识体系和基本规律。
  5.熟悉所教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掌握所教课程的理论知识、实践知识及课程标准。
  6.了解所在区域经济发展情况、相关行业现状与趋势及人才需求、现代技术技能前沿等基本情况。
  7.了解所教专业与相关职业的关系,掌握所教专业涉及的职业资格及其标准。
  8.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以及在生产过程中最新的应用技术、工艺流程和方法等基本情况。
  9.熟悉学校毕业生对口行业、企业的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内容。
  (三)教学和专业实践能力标准
  1.掌握所教专业对应主要岗位的操作技能,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
  2.取得国家承认的与本专业相关的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等。
  3.5年中,坚持每2年到企业进行不少于2个月的专业实践(包括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在企业的生产岗位工作、参与企业的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在企业指导学生顶岗实习等),或具有在企业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累计2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
  4.5年中,具有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累计不少于360学时(或在企业培训学习不少于240学时)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经历,并取得合格证书。
  5.掌握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方法与策略。
  6.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基于职业岗位工作过程进行教学设计,在教学中对教学资源、学习活动、教学过程进行有效管理。
  7.能够有针对性的指导学生主动学习和技术技能训练,组织学生进行校内外实训实习。
  8.能够结合毕业生就业信息、行业企业用人需求以及自身企业实践经验,不断反思和改进教育教学工作。
  9.能够有效参与校企合作,为企业的产品研发、技术改造、职工培训等提供服务。
  
三、实施要求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充分发挥《能力标准》的引领和导向作用,不断扩大“双师型”教师规模,不断提高“双师型”教师素质。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制度,依托“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双师型”教师人才库。继续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大力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工作。建立“双师型”教师激励机制,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教师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完善“双师型”教师聘任(聘用)、考核、退出制度,形成科学有效的管理和督导机制。
  (二)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将《能力标准》作为教师管理和培养的重要依据。制定本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注重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的培养。提高“双师型”教师的相关待遇,对实行理论与实训一体化教学的“双师型”教师的课时补贴,可根据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上浮。完善“双师型”教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教师职业发展。
  (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要将《能力标准》作为自身职业发展的基本依据。增强职业发展自觉性,制定个人职业发展规划,积极参加教师培训和企业实践,大胆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升自身职业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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